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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5-20 15:32:58 生成日期: 2024-05-20 15: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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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顺河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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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顺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20 15:32 责任编辑: 顺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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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2.事项简述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3.办理材料1.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单位盖章)、2.一寸照片2张、3.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4.病例、5工伤认定书复印件、6.鉴定时要带身份证原件及核磁、ct、x光片。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当场告知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8

10.咨询查询途径工伤股 0557-3636226

11.监督投诉渠道工伤股 0557-363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