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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介绍,科技、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内容分类: 招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0-01-15 09:14:51 生成日期: 2020-01-15 09: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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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二铺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教体局发布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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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教体局发布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政策

文章来源: 西二铺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1-15 09:14 责任编辑: 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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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下午,埇桥区教体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省市区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据悉,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如发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2020年8月10日之前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应在2020年8月10日之前。

据了解,《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试行)》与去年相比,有一定的变化: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上同一房产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

城区小学招生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每个学生的未来发展。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均衡、公平、优质发展的需要,是教育供给侧改革的需要,是塑造教育良好形象的需要。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宿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了招生纪律,规范了招生秩序,降低了班级学额,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清正了教育风气;招生制度与政策得到了严格落实,教育秩序回归理性与常态,为宿州城区中小学教育稳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埇桥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现有办学条件与人民期盼和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如何完善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是埇桥教育的热点问题,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民之所盼、民心所向,是进一步促进埇桥区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政策,区教体局在总结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试行)》的制定工作,先后召开了城区小学校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等座谈会,深入探讨科学划分学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部门集体联动、户口迁移、房产性质、入学年龄等热点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招生工作意见,制定了《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试行)》。

发布会上,区教体局强调,2020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招生政策,继续严明招生纪律,更加规范招生行为。在招生过程中,区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现象,严肃处理。今后,埇桥区将继续增加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逐步缓解城区学校招生压力,努力消除大班额现象。同时,呼吁广大家长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按照政策要求,及早准备相关证件材料,以免影响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