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应用技术学校、特教)、矿区学校、民办学校:
2020 年 6 月 4 日,广西梧州市发生一起校园保安持刀伤害在校师生案件,造成极坏社会影响。为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市公安局 市教体局《关于对校园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宿公通〔2020〕121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针对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及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梳理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检查,重点针对保安力量的配备情况、一键报警装置安装使用情况,包括保安力量是否达标、是否具有保安资质、保安年龄是否超龄、一键报警装置能否连接到公安机关等情况要逐一排查、摸清底数,认真填写《埇桥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配备情况统计表》,并于 6 月 16 日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区教体局安全办。对保安配备、一键报警装置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会逐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期满仍不达标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给予学校相关责任人治安处罚。同时,对各校园的保安配备需求梳理汇总,由市公安局埇桥分局组织培训考试后交市公安局统一颁发保安证。
二、要对全区校园保安进行背景审查,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将开展对在职校园保安背景审查工作,排查其是否有违法犯罪经历、是否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等情况,对不符合保安任职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
三、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及销号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对在校学生之间、学生与教职工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等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一定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化解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案事件的发生。这项制度一定要坚决执行到位,务必常抓不懈。
四、严格落实校园安保工作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加强教育、强化督导,进一步建立安保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责任追兖,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侵害师生案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