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在本所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强化应急培训,积极参加市、区局组织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三、 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及时将事件信息(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发展趋势)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 在应急响应启动前,迅速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开展初步调查,对相关食品、药品及原材料进行封存。
五、 根据情况在本所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六、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善后工作,及时整理保存事故应急处置记录,并建立事故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