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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文日期: 2021-08-16 16:41:41 生成日期: 2021-08-16 16:41:4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西二铺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词: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 西二铺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16 16:41 责任编辑: 西二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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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在本所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强化应急培训,积极参加市、区局组织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三、 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及时将事件信息(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发展趋势)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 在应急响应启动前,迅速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开展初步调查,对相关食品、药品及原材料进行封存。

五、 根据情况在本所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六、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善后工作,及时整理保存事故应急处置记录,并建立事故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