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员交接班在院长或护理主管的带领下进行。
二、交接班时间为:上午 7:30--7:50,下午17:30--17:50。
三、交接班时白班、夜班、食堂人员均需在场。
四、交接班报告要按照白班、夜班的要求书写。记录必须如实、准确、规范。
五、对于重点院民应坚持床前交接的原则
六、接班工作人员需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做好记录
七、交接班应坚持“五不”原则即:
1、“人数清--不清不交、接”,
2、“物品清(包括院民贵重物品)--不清不交、接”,
3、“院民的具体情况清--不清不交、接”,
4、“院民发生问题后的措施清--不清不交、接”,
5、“交班记录清--不清不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