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入住院民离开必须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亲自来护理中心来接院民,并办理请假手续。
2.我护理中心院民办理请假手续必须经由医生和护士同意,并到护士处写请假条,由医生、护士以及家属或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请假条上注明请假的时间及回院的时间。
3.护士在为院民办理请假手续时要向家属或监护人交待院民务必按约定的时间回院,并请家属在送院民回院时到护士处办理销假手续,并做好交接班。若因故院民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回院,请家属务必打电话到护士站告知,并约定准备回院的时间,护士接到电话后做好记录和交接班。
4.护士发现院民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回院时,要打电户话向家属或监护人询院民不能回院的原因和具体回院的时间,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接班护士继续跟踪院民直至院民回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