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校(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突出抓好中小学生乘车、骑车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醒家长不租用、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孩子。
2.各校(园)要设立“护学岗”,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幼儿园要实行接送卡制度。
3.学校(园)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巡查小组,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学生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4.学校(园)要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
5.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严禁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开校车接送学生,严禁校车超员、超载、不按许可路线行驶。
7.有校车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定车、定人、定座位、定检、定跟车护送老师和定乘车时间。要切实加强校车驾驶员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加强日常管理,严禁无照、酒后、疲劳、超速、超载驾驶。
8.中心校严格落实自查月报制度,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时制止,及时书面上报地方政府和永镇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