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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4-02-26 11:04:20 生成日期: 2024-02-26 11:04: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永镇中心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
词:

永镇中心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

文章来源: 永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6 11:04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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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门卫值班管理,校外人员进入要盘查登记。

2.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止设立营业性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未成年人不进入的营业场所,禁止摊贩设点禁止停放车辆,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

3.加强校园周边“护学岗”建设,学生上下学要安排教师指挥疏导;完善校园周边警示和提示标志、人行横道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4.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护校安园”活动,逐步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5.学校(园)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与公安部门联网率、学校专兼职保安人员及器械配备率、一键式报警装置配备率、校园及周边警务室配备率达标。

6.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教育。

7.建立学校(园)与派出所、食品监督、卫生防疫、城建等相关执法部门组成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协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定。

8.定期开展防暴恐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