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园)举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提前把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中心校审批,中心校向教体局请示、报批,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未经审批的活动一律不准进行。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活动负责人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个环节要周密安排,责任落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3.体育活动要充分考虑身体特异学生的健康情况。
4.大型室内活动要严格做好防拥挤踩踏、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5.每次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相关的纪律和安全教育。
6.如果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维护好秩序,做好疏散、救治、报告等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7.活动结束后,各班主任要迅速组织好学生,清点好人数,把学生安全带到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