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永镇镇人民政府 > 义务教育领域 > 校园安全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4-02-26 10:58:50 生成日期: 2024-02-26 10:58:5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永镇中心校大型集会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词:

永镇中心校大型集会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永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6 10:58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1.学校(园)举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提前把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中心校审批,中心校向教体局请示、报批,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未经审批的活动一律不准进行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活动负责人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个环节要周密安排,责任落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3.体育活动要充分考虑身体特异学生的健康情况。

4.大型室内活动要严格做好防拥挤踩踏、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5.每次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相关的纪律和安全教育。 

6.如果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维护好秩序,做好疏散、救治、报告等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7.活动结束,各班主任迅速组织好学生,清点好人数,把学生安全带到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