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永镇镇人民政府 > 养老服务领域 > 服务质量管理信息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服务质量管理信息
发文日期: 2021-05-10 17:14:51 生成日期: 2021-05-10 17:14:5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永镇乡养老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词:

永镇乡养老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文章来源: 永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5-10 17:14 责任编辑: 永镇乡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1.设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造成的后果,及时整改

2.发生差错、事故后,保护现场。在组织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不得隐瞒。

3.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应按顺序逐级上报。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4.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