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三、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方面的义务。
五、员工工会组织依法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安全责任分工
一、全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老人护理安全、疫情防控安全,主要责任人为执行院长;
二、院内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人为副院长;
三、院内食品安全、老人护理安全责任人为行政专员;
四、院内食品安全第二责任人为厨师;
院内老人护理安全第二责任人为护理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