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3.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网络申请需提供身份证、以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1)受理:网上申请,自动完成审核。对于符合条件但网上审核未通过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给人社局工作人员。
(2)办结:及时办结并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网络申请)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反馈
十、咨询电话
0557-30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