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培训,组织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专业人员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培训。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
身份证、毕业证、申请表
1.办事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即办
免费
0557-390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