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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失业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5-03-11 09:56:57 生成日期: 2025-03-11 09: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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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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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东关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11 09:56 责任编辑: 东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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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二、事项简述:在本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2.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

3.2022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用人单位裁员率=2022年度用人单位裁减职工人数/2022年度累计参保职工总数 。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

三、办理材料:中小微企业免审直发,大型企业需填写承诺书及单位情况简介。

四、办理方式:线上为主,窗口为辅。

(一)大型企业需要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二)中小微企业无需申报,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免审直拨。

五、办理时限:执行上级要求

六、结果送达:现场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