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关街道农村五保供养办理流程图
本人申请或社区代表提议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小组或者其他居民代为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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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调查 社区干部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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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居民委员会会议选举评议代表,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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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在本社区范围内公示,并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街道办事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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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入户调查核实后,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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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对收到的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做出审批决定,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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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
五保供养
保障范围:
持有农村户口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申请办理证明材料:
1、本人或户主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