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埇桥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行政给付)流程图
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埇桥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益对象申报范围: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所有残疾人; (2)智力、精神、视力、多重类别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3)肢体类别的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4)听力、言语类别的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区级残联审核。 |
↓
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级残联进行审核,区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 |
↓
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对收到的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做出审批决定。 |
↓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对批准符合条件的,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7-3312827
监督电话:0557-3735055 承办机构: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23、埇桥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行政给付)流程图
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埇桥区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区级残联审核。 |
↓
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级残联进行审核,区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 |
↓
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对收到的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做出审批决定。 |
↓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对批准符合条件的,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 |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7-3312827
监督电话:0557-3735055 承办机构: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