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西关街道办事处 > 救灾领域 > 灾后救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4-04-18 15:13:22 生成日期: 2024-04-18 15:13: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西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认定及补助标准之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词: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认定及补助标准之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文章来源: 西关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18 15:13 责任编辑: 西关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

(一)对象。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家属。

(二)标准。按每位遇难人员1万元的标准发放,并妥善安置遇难者遗体。


以上信息来源于:关于印发《宿州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  宿民发〔2016〕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