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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5-03-12 15:25:51 生成日期: 2025-03-12 15: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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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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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文章来源: 西关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12 15:25 责任编辑: 西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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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 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

二、政策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

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申请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申请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表、社保补贴花名册、营业执照等。

六、办理流程:

1.申请:拟申报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宿州市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2.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审批及办结:工作人员初审后,申请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办事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九、办理结果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领取或电话通知。

十、联系电话:

0557-30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