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县域结对帮扶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0-10-09 09:23:45 生成日期: 2020-10-09 09: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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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三八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民政局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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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工作进展情况

文章来源: 三八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09 09:23 责任编辑: 三八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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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现将秋季攻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紧盯目标任务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围绕“两个确保”,落实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扎实推进“双包”工作

坚持每月例会制,利用例会的时间,带领扶贫帮扶干部学习扶贫理论知识,今年以来召开9次扶贫例会,开展9次集中学习和集中走访入户,了解户情户况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区委组织部《转发省选派协调办关于开展选派帮扶单位“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五个一”活动。

三、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一是出台《埇桥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加强摸排,加救助力度,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强和扶贫部门的联系,重点关注边缘户、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生活情况,并通过网格化排查,发挥主动发现机制的作用,确保所有受疫情、灾情、突发事故影响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的影响。在疫情期间,我区农村低保共新增2622人,其中未脱贫户180人脱贫监测户155人、边缘户220人。因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火灾),予以临时救助9户,发放救助金1.79万元。汛期受风灾影响,各乡镇对因灾情导致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基本生活暂时受到严重影响的群众,特事特办,先行救助,通过发放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共救助受灾群众18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6万元,其中贫困对象1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万元。

(二)扎实开展双基工作

1.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数7个,已完成7个,完成率100%,;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数15个,已完成15个,完成率100%;行政村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数21个,已建成21个,完成率100%。

2.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2020年9月全区不能自理五保老人1028人,集中供养61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9.7%。

(三)认真完成脱贫攻坚调查数据的审核工作

为做好脱贫攻坚普工作,我局成立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专班先后四次审核村表数据,将村表涉及的数据分乡镇分村整理成电子表格及名单,由扶贫局统一安排各村按照区级核定数据填报。

(四)积极推动消费扶贫。为认真贯彻落实《埇桥区“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埇桥区民政局制定了有关活动方案,通过宿州新闻频率公众号、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多家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扶贫产品展销会,同时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工会扶贫产品展销会上采购“两节”会员福利物资,部分有食堂的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优先采购扶贫产品,民政系统一条心,传承发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绵力齐聚,众志成城截止到目前,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工会、民政服务机构等共消费20余万元购买扶贫产品,为购买全区扶贫产品贡献一份力量,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五)稳步推进扶贫日活动。积极认领扶贫项目,制定扶贫日活动方案,稳步推进扶贫日活动。

四、社保兜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提高保障标准,保障基本生活。根据宿政办秘〔2020〕15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6月份开始,我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380元//月提高到603元/人/月,城乡低保标准583元/人/月提高到625元/人/月。根据市民政局文件要求,2020年我区孤儿保障标准分散供养由900元/月提高到1050元/月,集中供养由1300元/月提高到1450元/月。

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落细供养政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9月份全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644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51人,占比74%),累计发放基本生活金2860.8万元。

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落实落细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和瞄准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沟通,紧盯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老弱病残等重点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9农村低保369736579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631人,占比59%),低保覆盖面5.03%,累计发放低保金2.4亿元,累计人均补差水平399.65元。

强化临时救助政策保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托底安全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沟通,重点关注未脱贫人口、返贫人口、因疫致贫人口以及因疫情陷入临时困境的人员,完善检测预警机制,对存在风险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1-9区开展临时救助624人,发放救助金205.16万元,其中扶贫对象279人,发放救助金78.1万元。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一旦发现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立即启动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1-9月乡镇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157人,发放救助金33.9万元,其中救助贫困对象85人,发放救助金18.2万元。

强化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用足用活救助帮扶政策。一是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9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03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449人,占比47.4%),累计发放1176.2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18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72人,占比68.4%),累计发放1378.78万元。二是健全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凡是符合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监护缺失儿童,要及时将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9月份全区孤儿救助640人(其中贫困人口244人,占比38%),累计发放生活补助647.73万元。

(六)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五、存在问题

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准确,部分申请救助家庭将养老责任推向社会,隐瞒真实家庭及子女收入情况。

下一步打算

1.根据扶贫日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扶贫日捐款等系列活动。

2.根据扶贫部门推送边缘脱贫监测,未脱贫户信息,定期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对符合社保兜底政策的及时予以纳入,确保应保尽保,动态掌握脱贫返贫情况和重大支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临时救助,防止致贫返贫。

3.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简化申办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帮扶责任人走访等形式宣传社保兜底相关政策,印制宣传手册,通过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窗口向群众发放,乡镇(街道)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社保兜底政策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