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承办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三、服务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四、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五、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寸照片一张。
六、服务流程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培训点报名,面试登记,开班培训,结业考试,培训合格证发放。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0557-39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