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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文日期:
2025-01-09 16:13:40
生成日期:
2025-01-09 16:13: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道东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服务指南】埇桥区道东街道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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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服务指南】埇桥区道东街道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文章来源: 道东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09 16:13
责任编辑: 道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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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2.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建档立卡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无法提供证照的确实很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上传有审核结果的“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
3.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经厅领导同意,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