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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文日期: 2025-03-11 16:30:51 生成日期: 2025-03-11 1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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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道东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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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道东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11 16:30 责任编辑: 道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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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二、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权利:

• 知情权:申请人有权了解就业登记的政策内容,包括登记的目的、意义、程序、所需材料等详细信息。例如,申请人可以询问办理就业登记后能够享受哪些就业服务和政策优惠。

• 获得公平对待权:不论申请人的年龄、性别、户籍、学历等情况如何,都应被公平对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就业登记。比如,外地户籍劳动者和本地户籍劳动者在就业登记的要求和权益享受上不应有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 隐私保护权: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如身份信息、就业经历、联系方式等,受到保护。相关部门未经申请人同意,不得将这些信息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 享受服务权:完成就业登记后,申请人有权享受相应的就业服务。例如,获取就业岗位推荐、职业培训信息、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这些服务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实现就业或提升职业能力。

• 反馈和投诉权:如果申请人认为就业登记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的待遇、服务质量差或者对政策有疑问等情况,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或者进行投诉,并要求得到合理的答复和解决。

申请人的义务:

• 如实申报义务: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包括就业经历、学历、技能等情况。例如,不能虚报工作经历来获取某些就业服务或者优惠政策。

• 配合调查义务:在就业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时,如对就业信息真实性的核查,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协助工作。

• 及时更新信息义务:如果申请人的就业状况(如失业、更换工作单位、职业技能提升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主动地到相关部门更新就业登记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办理条件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四、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常住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社区(乡镇)社保所申请办理,或安徽阳光就业大厅/安徽政务网网上申请; 社区(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材料信息,并予以办结。

六、办理时限和时间

1个工作日( 正常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5:00 )

七、办理地点(方式)

街道,乡镇社保所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办

九、咨询电话

0557-390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