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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文日期: 2024-03-18 15:00:09 生成日期: 2024-03-18 1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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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沱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及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
词:

【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及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

文章来源: 沱河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8 15:00 责任编辑: 沱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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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通过信件、电话、传真、来人等方式接受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二、 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举报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监管职责划分,转办有关股室、所、队及时办理。

三、 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应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交办的投诉举报后,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向投诉举报人回复(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四、 需要立案查处的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应尽快办结,及时反馈,最晚不得超过60日。

五、 投诉举报中心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应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勘察、专访调查、座谈等方式了解情况。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应予以配合。

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

信件、电话、传真、来人等方式

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