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全文。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全文。
(三)《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04号):全文。
(四)《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制发卡操作流程暂行规定、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流程暂行规定和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信息〔2012〕6号):全文。
二、承办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三、服务对象
已申领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四、申报材料
申办人身份证,代办的需携带申办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携带户口簿办理。
五、服务条件
已申领了社会保障卡,并且社保卡是正常有效状态。申办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携带申办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携带户口簿办理。
六、服务流程
(一)社会保障应用临时挂失
持卡人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窗口办理临时挂失。临时挂失需要当前社保卡状态为激活状态。临时挂失即时生效,原卡冻结使用。
(二)银行账户临时挂失
持卡人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临时挂失,见《安徽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参考指南》。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窗口联系电话:0557-369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