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沱河街道办事处 > 社会保险领域 > 工伤保险服务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3-12 17:45:40 生成日期: 2024-03-12 17:45: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沱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异地工伤】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词:

【异地工伤】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文章来源: 沱河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2 17:45 责任编辑: 沱河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工伤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00701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编码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007013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00701301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C2区人社类综合窗口
展开

受理条件

  •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存在情况紧急在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或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情形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工伤职工就医备案表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必填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一)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三)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系统录入确认,并反馈即办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任永峰
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文
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及时办结并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 %,   评分 

  • 累计评价

  • 非常满意

    占比  

  • 满意

    占比  

  • 基本满意

    占比  

  • 不满意

    占比  

  • 非常不满意

    占比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工伤职工异地急诊就医

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统筹地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并待伤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

生活护理费标准

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