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变更工伤登记
2.事项简述: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3.办理材料:事故报告表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当场告知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8
10.咨询查询途径:工伤股 0557-3636226
11.监督投诉渠道:工伤股 0557-363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