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全文。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全文。
(三)《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04号):全文。
(四)《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制发卡操作流程暂行规定、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流程暂行规定和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信息〔2012〕6号):全文。
二、承办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三、服务对象
已申领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四、申报材料
申办人身份证,代办的需携带申办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携带户口簿办理。
五、服务条件
所申领的社会保障卡已办理了正式挂失,且未办理补卡手续。申办人身份证,代办的需携带申办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携带户口簿办理。
六、服务流程
(一)社会保障应用解挂
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应用解挂。
(二)银行账户解挂
持卡人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解挂,见《安徽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参考指南》。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窗口。
联系电话:0557-369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