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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2-05-24 10:33:42 生成日期: 2022-05-24 10: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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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三里湾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名  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有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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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有公式

文章来源: 三里湾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24 10:33 责任编辑: 三里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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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公式: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