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第三款:“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二)《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四章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第十二条 补贴范围。对“四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承办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新录用员工
四、申报条件
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五、申报材料
(一)《宿州市埇桥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类型、培训批次、培训工种、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师资等内容)及课程安排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学员签到表(以上午、下午、晚上为单位);
(五)教师填写的培训日志(以天为单位);
(六)每班开班典礼、培训中、结业考试分别拍照或录像;
(七)《宿州市埇桥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八)《宿州市埇桥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九)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用工登记备案表;
(十)考核成绩;
六、服务流程
(一)拟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申请;
(二)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三)分管培训的工作人员初审后,报宿州市埇桥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审批。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0557-39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