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食安委的总体部署开展好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向食品安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
5、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监督管理,落实好相关责任,指导督促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基层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食安办和上级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完成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交付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