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四条: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3、办理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2.调动手续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事结果。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557-3068200
11、监督投诉渠道:0557-306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