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埇政办〔2020〕1号)有关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启动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宣传发动城乡居民主动按时参保,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适龄人员参保缴费任务完成率达100%,不断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二、参保缴费对象:凡是具有埇桥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
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 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选档次缴费。
四、政府补贴:从2020年1月起,将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代缴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集中征缴时间:全行管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集中征缴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20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
老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10元/月。各村委会在做好已参保人员续缴的同时,要采取亲友联系、电话通知等方式,积极动员16-60 周岁的适龄未参保人员早日参保缴费。
(二)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意识,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做到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懈怠,抓紧时间安排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回乡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确保2020年城乡居保工作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督查考核。行管区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纳入年终岗责考核,实行督查、通报、调度工作机制。到2020年3月20日,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对村主要负责人约谈、批评,并把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村两委星级评定的参考依据。
埇桥区北杨寨行管区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