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20〕2号)和《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埇政办明电〔2020〕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宣传发动城乡居民主动按时参保, 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适龄人员参保缴费任务完成率达100%,不断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二、参保缴费对象:凡是具有埇桥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 60周岁以下(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
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 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选档次缴费。
四、政府补贴:政府对每年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与补贴。对选择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五、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代缴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集中征缴时间:全管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集中征缴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31日。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村委会利用广播、微信、标语、宣传单做好宣传的同时,还要采取亲友联系、电话通知等方式,积极动员16-60 周岁的适龄未参保人员早日参保缴费。
(二)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意识,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做到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懈怠,抓紧时间安排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回乡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确保2020年城乡居保工作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督查考核。管区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
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督查、通报、调度工作机制。对3月31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予满分。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全管区整体进度的,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调度和约谈。
附件:北杨寨行管区2021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北杨寨行管区2021年各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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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杨寨社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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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4 |
村别 |
任务数 |
已续保缴费 |
2020年度新参保人数 |
完成任务% |
蒋湖村 |
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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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合村 |
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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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村 |
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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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楼村 |
2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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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村 |
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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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坊村 |
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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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岭村 |
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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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吴村 |
2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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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湖村 |
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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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圩村 |
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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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村 |
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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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北村 |
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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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路村 |
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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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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