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消费帮扶的决策部署,本着“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方式、共享共赢,强化监管、逐步规范”的原则,持续促进全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埇桥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持续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
(一)强化定向采购帮扶。继续把消费帮扶作为区直单位定点帮扶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全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政府采购”“定向采购”“面向采购”“十二个一”等消费帮扶活动,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在“832”平台采购全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鼓励食堂、内部商超等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倡导干部职工购买全区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扶贫产品。各单位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认定的消费扶贫产品作为工会福利、慰问品等,优先安排到全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全区产品和旅游服务,引导企事业单位以日常办公、食堂所需、限额内职工福利发放和企业员工家庭日常生活选购等作为消费帮扶的重要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全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乡村振兴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加强区域协作帮扶。加强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引导其按照市场规律自主化运营。继续将消费帮扶作为村级结对帮扶重要内容。要主动对接全区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全区投入的项目资金等,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产地农产品分级、包装、追溯标准化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强化结对双方区域合作,围绕各自特色资源禀赋和产品比较优势,加快形成互助消费帮扶良好格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具体负责)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利用“互联网+社会帮扶”平台,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爱心人士等更多社会力量到全区消费帮扶,通过“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各类消费帮扶展示展销平台,线上线下集中采购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引导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优先购买全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作为原材料。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费帮扶公益活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动员金融机构、各类商超、电商平台等创新会员激励机制,探索通过“积分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全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区乡村振兴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具体负责)
三、加快完善物流和销售体系
(四)加强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全区依托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运营良好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围绕蔬菜、水果、薯类、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加大对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指导推进全区物流配送和电商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推进供销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积极打造连接产地到销地的农产品消费终端,畅通全区农产品上行通道。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网点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推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进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优化城市物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建设和管理,畅通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供销社具体负责)
(五)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深化全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实现网络和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绿色、便捷、高效物流通道。积极推动邮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打造服务农产品的寄递金牌项目,打响一批网络覆盖率高、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服务规范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降低全区物流成本,助力本地农产品出村进城。(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
(六)加大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力度。引导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等与受援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做好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生鲜电商前置仓等终端网点规划布局,建立鲜活农副产品直供直销店,多渠道促进鲜活农产品终端销售。进一步发挥电商、商贸流通、批发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优势,推动农副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充分发挥企业“互联网+”平台优势,通过知名电商平台等搭建电商销售渠道,积极拓展新型产销衔接方式。(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区工商联具体负责)
(七)补齐全区电商服务短板。进一步推进全区4G网络深度覆盖,降低网络费率,提升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农村电商企业培育和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培育全区农副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推广使用“徽常好物”安徽省网络消费帮扶公益平台,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综合运用“媒体+网络+助农”方式,持续加大对全区产品销售力度,并给予流量支持和平台使用费用减免。加强全区电商人才培训,深入全区针对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骨干农技人员等因地制宜开展电商技能培训。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
四、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
(八)强化农产品价格和滞销监测预警。切实用好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等现有载体,充分调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平台在农产品产销监测领域的信息化优势,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监测,探索建立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重要农产品、全区特色农产品等价格监测力度,建立全区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设立预警价格监测点,定期采集、分析、预判重点农产品市场价格走势。针对全区,免费发布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信息,鼓励各生产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针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滞销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种养企业、合作社、农户及时调整生产。(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
(九)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农副产品滞销应急处置方式,探索建立供销系统农副产品滞销信息响应机制。发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帮扶联系人等作用,动态监测摸排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自种自养滞销农副产品,加大推介、帮销力度,多方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引导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学校和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消费帮扶公益活动,采取“以购代捐”“爱心认购”等方式集中消纳滞销农副产品。根据特色产业需求完善仓储冷链等设施设备,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防范农产品滞销风险。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就地就近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区供销社、区发展改革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工商联具体负责)
五、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十)推动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深入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全省农田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完成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支持全区建设区域化、专业化农业生产基地,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持续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特”。在有条件的脱贫村新建一批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园区联合兴建、资源整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采取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与脱贫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全区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聚。(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
(十一)切实提高特色农副产品质量。大力实施全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注重加强特色产业长期培育,持续加大特色产业发展投入,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支持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着力提高全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影响力,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配合部门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检验检测技术等培训服务,开辟全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绿色通道。指导帮扶全区积极制定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标准化带动全区特色农产品生产规范化、品牌化。组织实施一批乡村振兴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促进全区增加优质特色产品供给。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管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
(十二)打造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提升工程,结合“安徽农产品 安心好产品”央视广告宣传,支持全区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博览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等平台,借助媒体资源优势,加强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组织全区绿色有机地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交会地标展、绿色食品博览会和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引导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快我区农产品网络品牌培育。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培育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加强原产地保护。引进和培育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开展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推动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进电视”行动,通过节目栏目、公益广告、资讯专区加大全区特色农副产品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展示推介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
六、促进文旅休闲等服务业提质增效
(十三)因地制宜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引导全区乡村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复合型业态模式转变。依托特色资源,指导全区有条件的村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争取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各乡镇、村开展乡村旅游,创建星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做好安徽省重点乡村旅游品牌培育工作。改造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鼓励配套建设休闲步道、自行车道、自驾车房车营地等体验式设施。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培育特色民宿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一批农业观光采摘园,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实施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工程,推出一批“双微”示范点。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推进全区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全区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积极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大力培育产业业态多样性,带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
(十四)大力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全区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保护与利用,引导全区依托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鼓励开发一批文创旅游商品,探索打造一批文化产业特色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支持传统手工艺、戏曲曲艺等保护传承,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鼓励成立专业化文化形象营销机构,推广大众参与式评价、沉浸式体验等经营模式,推动文化与旅游等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研究完善消费帮扶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细化实化配套政策。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消费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配套政策。
(十六)强化示范引领。持续强化市场机制在消费帮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供应链、流通链、生产链建设,探索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区,培育一批消费帮扶示范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有关资金渠道予以适当支持。
(十七)强化政策激励。继续发挥现有财政、投资、土地、金融、人才等政策作用,强化对全区消费帮扶政策支持。对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且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评先评优等方面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十八)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切实强化对纳入消费帮扶范围的农副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执法与监管。综合采取财税、土地、金融、征信、行业准入等手段,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管理。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埇桥区2021-2022年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
附件
埇桥区2021-2022年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
序号 |
工作事项 |
责任单位 |
1 |
将消费帮扶纳入年度报道重点和季度报道重点,开展消费帮扶系列宣传。 |
区委宣 传部 |
2 |
适时开展集中采访活动,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消费帮扶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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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媒体通过新闻宣传、直播带货、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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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托安徽网络公益联盟,加大“徽常好物”安徽省网络消费帮扶公益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助力消费帮扶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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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鼓励引导电商平台企业,通过建设直播基地、孵化中心,开展电商技能培训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商新业态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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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继续推进首批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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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要求区直单位党组织主题党日优先选择赴革命老区和定点帮扶县、帮扶村开展活动;倡导工会组织和干部职工积极消费购买特色农产品;鼓励机关食堂与定点帮扶村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销合同。 |
区直机 关工委 |
8 |
根据市工作部署,推进消费帮扶产地示范区等创建工作。 |
区发展 改革委(粮食物资储备局) |
9 |
遴选2021年度消费帮扶典型案例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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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泛动员委机关干部职工积极购买脱贫地区和定点帮扶地区产品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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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按照市局要求,积极组织粮油企业报名参加第三届全国脱贫攻坚地区优质粮油产品展销会,大力推荐宣传我区特色农产品,着力提升我区粮油产品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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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全区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和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加强特色种养业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研发并集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全区特色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
区科技局 |
13 |
鼓励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工会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农副产品。 |
区民政局 |
14 |
动员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发动会员采取“定点采购”“以买代帮”等方式,在食堂采购、商务接待、集体福利等方面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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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动员引导电商类协会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持续帮助脱贫户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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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积极指导并督促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区财政局(国资委) |
17 |
积极推动区属企业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以日常办公、食堂所需、限额内职工福利发放等作为消费帮扶的重要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全区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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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引导鼓励区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与全区签订直供直销或长期供货协议,拓宽帮扶产品消费渠道、扩大消费规模,构建消费帮扶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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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鼓励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和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区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 |
20 |
继续把消费帮扶作为定点帮扶工作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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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积极动员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产品,把消费扶贫作为定点帮扶工作重要内容。 |
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
22 |
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保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应享尽享。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ETC用户。积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实现网络和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
区交通 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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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支持地方对现有乡镇运输服务站拓展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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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动员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产品,组织定点帮扶团组单位继续发挥行业优势,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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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支持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着力提高全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影响力,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配合市局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检验检测技术等培训服务,依托上级政策,全部免除全区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依规减免全区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用。 |
区农业 农村局 |
26 |
支持参加合肥、上海农交会和全国农交会等农产品交易会。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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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利用合肥农交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平台,借助媒体资源优势,加强全区品牌农产品的宣传推介。以“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为契机,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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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引导电商企业开展全区农村产品销售。 |
区商务局 |
29 |
配合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培育我区农产品网络品牌,推进品牌宣传推广,推动农产品上行,服务乡村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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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至2021年底全区快递进村覆盖率达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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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积极推动邮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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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协助举办第八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参与申报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申报首批安徽省特色旅游名镇。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33 |
强化定向采购帮扶,组织实施预算采购、工会采购、干部职工个人采购等活动,持续推进全区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鼓励医院食堂、内部超市签订特色农副产品、定点帮扶村农副产品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持续拓宽全区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
区卫生 健康委 |
34 |
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提高有机产品认证公信力。 |
区市场 监管局 |
35 |
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标准化带动全区特色农产品生产规范化、品牌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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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加强专柜、专馆、专区建设管理和管理,配合做好产销对接,防止全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滞销。 |
区乡村 振兴局 |
37 |
参加“2021第十四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积极组织全区供销社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农交会、消费帮扶产销对接会等活动。 |
区供销社 |
38 |
进一步提升“832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助力全区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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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联合区有关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全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单位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自发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 |
区总工会 |
40 |
鼓励和号召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会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积极购买脱贫地区特别是定点帮扶村农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各级工会采取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多种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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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各单位工会消费帮扶系列宣传报道,到全区开展新时代职工文明实践活动,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搭建平台,帮助全区销售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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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参加2021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综合交流营,参与县级青年创业组织交流营活动,开展电商培育。参加第十一届“创青春”安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
团区委 |
43 |
培养县级青年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导师结对、金融扶持、电商培育、交流展示、政策宣传等服务,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青年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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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组织农村妇女参加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方面技能培训,在各类联办、自办的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培训中增设电子商务方面的课程,让更多的农村创业妇女掌握应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副产品。 |
区妇联 |
45 |
号召各级妇联利用电商平台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实施妇女创业发展项目,扶持女性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要求女性电商企业销售市内特色农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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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组织全区的“徽姑娘”农家乐、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济实体参加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拓宽全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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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鼓励女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购买全区农副产品,引导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女性企业优先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企业生产的原材料,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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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引导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通过消费帮扶展销会等,线上线下集中采购消费帮扶产品。 |
区工商联 |
49 |
组织区工商联系统开展消费帮扶和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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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参加全国工商联举办的第九届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支持我区参与并集中展示、推介、销售特色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