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2.政策对象:自然人
3.贷款额度:不得高于20万员
4.申请条件: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从事特许经营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若有);若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需提供企业章程,原件1份,复印件2份,保证人收入证明,原件2份,保证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原件3份
5.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 ,担保人收入证明,保证人居民身份证,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认定表
6.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在所辖社区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填写后由社保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窗口审核;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窗口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由承办银行办理并发放资金
7.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宿州市蒿沟乡社保所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回访,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557-213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