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自然人
3.1500元每人
4.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5.无需提供材料
6.申请人在线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建档立卡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无法提供证照的确实很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上传有审核结果的“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经厅领导同意,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7.1个工作日
8.宿州市蒿沟乡社保所
9.电话告知
10.0557-213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