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出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享受对象包括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享受条件: 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后,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和申请办法
此项补贴的申请,全程网办,无须提供书面材料。在宿州市本级参保的就业困难人员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或者支付宝阳光就业服务小程序向市就业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其他县区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受理机构。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和标准
具有当地城镇户籍或在当地城镇常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可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的社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失业登记(也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或者支付宝市民中心皖事通阳光就业服务专栏进行申请)。失业登记后,经过当地人社部门就业帮扶后,无法实现就业的,失业登记期满,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之后缴纳的社会保险才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