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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文日期: 2023-08-01 17:18:28 生成日期: 2023-08-01 17: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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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苗庵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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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

文章来源: 苗庵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1 17:18 责任编辑: 苗庵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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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苗庵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苗庵镇应急办

2、职责:①针对食品市场监管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发生的舆情焦点,研究突发事件的规律和特点,识别风险因素,评估对社会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生的趋势,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区局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②突发事件发生后,苗庵镇市场监管所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区局报告前期处置情况。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和已采取措施等,区局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报告市局领导,并交市局有关科室核实、评估。 

3、应急保障:

①建立健全各类应急专业人才库,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加强应急技术与装备,合理配备应急设施与设备,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②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4、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或吐泻物并尽快就医,在外就餐还应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迅速向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