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5.09 |
15.08 |
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7.73 |
7.7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35 |
7.34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35 |
7.3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22年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7.73万元, 与2023年度预算相同。2022年度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外县区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区财行〔2016〕106号)、《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埇桥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区财行〔2015〕90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保留车辆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度预算持平,2023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3年度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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