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了这个补偿金,非常感谢仲裁院和葛律师,是他们一直在辛苦地奔波处理此次纠纷事件。”劳动者马庆的这番话,道出了六名劳动者的共同心声。
近日,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集体劳动纠纷,通过庭外调解方式帮助6名被裁员工快速拿到近5万元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是埇桥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民生的具体实践。
“今年七月底,因为公司临时变更,全部裁员导致我们失业。”申请人马庆回忆道:“当时,我们要求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不同意。”
在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选择到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令人欣喜的是,通过仲裁院的积极协调,这起纠纷在很短时间内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马庆告诉记者:“仲裁院前期梳理,包括取证以及协调,都起到积极的作用。他们工作都很积极,很辛苦,我们比较肯定他们的办事效率。”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加强稳岗促就业工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用实际行动将这一要求落到了实处。
“这个时间不是很长,通常我们听律师说,像这种事情起码半年的都有,包括一年的,还有后期再去法院起诉的。”更让劳动者马庆感动的是仲裁院的工作效率,马庆向记者说道:“在很短的时间内仲裁院就组织庭外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然后拿到我们的经济补偿金。”
通过仲裁院的努力协调,这起纠纷实现了快速化解。这种高效的工作方式,不仅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埇桥区仲裁院“以人为本、调解优先、依法公正、高效便民”的理念。
在接受采访时,马庆多次表达了对仲裁院和援助律师的感谢:“今天拿到了这个补偿金,非常感谢这个仲裁院,仲裁院和法援律师,帮助我们在这个事件中来回地奔波,非常感谢。”
这种发自内心的感激,源于仲裁院工作人员专业、细致的工作态度。从立案受理、协商调解、出具调解文书,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仲裁院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
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跃表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守“一言一行不忘服务宗旨、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的初心,把人民至上理念融入劳动争议处理全过程。将继续围绕“重调解、严仲裁”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加大调解力度,提高仲裁效率,以求达到维护劳动者权益、降低用人单位损失的“双赢”局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用实际行动证明,只要心里装着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起劳动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六名劳动者找回了应有的公正,更展现了仲裁机构的担当与作为。
(张欣欣 孙启梦 顾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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