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埇桥区民生办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是:资讯 > 专题专栏 > 现有专题 > 民生工程 > 民生政策

宿州市2021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8-24 15:49 责任编辑: 民生办
字体大小:【    】 打印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3号)和《安徽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水利部安排部署,“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任务是:2025年年底前完成新出现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2021年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座(埇桥区5座,其他县0座),2021年汛后全面开工,2021年12月底完成投资计划的60%,2022年汛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通过对水库大坝、泄洪设施、放水设施、观测设施、安全监测设施以及管理设施加固完善,消除存量安全隐患,恢复小型水库防洪拦蓄能力。

二、建设内容

针对病险水库存在的建设标准较低,运行时间长,功能老化严重等问题,对水库大坝加固溢洪道、放水涵等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同时新增水库安全监测设施、自动测报系统、管理房、防汛道路等管理设施建设,确保水库运行安全,进一步增强水库防洪、灌溉、调蓄能力,持续提高水库社会、经济效益。

三、建设模式

省级统筹规划、市级综合调度、县级具体实施。

四、资金筹措

统筹安排各类建设资金,切实保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项目规划的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预计补助70%,市县财政补助30%。

五、实施步骤

(一)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及水利部相关规定,完善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二)严格执行基建规定。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强化部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水行政主管职能,在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水库管护责任,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加强审计、稽察和行政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六、工程管养

深入开展小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组织专业管理机构等模式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小水库管护工作全部实现专业化、社会化。推广国家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的成功经验;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县率先推进小水库实现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水库管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资产所有者)、行业监管单位、管理人员责任。发挥中央财政补助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市县投入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水利部确定的“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目标和省水利厅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各单位职责,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目标任务按期优质完成。

(二)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各个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定人、定责、定时的方式,逐项抓好落实。同时建立完善前期工作责任制,加强前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前期工作成果的审查,有效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建立前期工作通报制度,保证前期工作进度、深度和质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和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勘察设计深度,确保水库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全面消除。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完善水库安全监测、管理房、防汛道路、通讯等管理设施建设,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隐私声明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皖ICP备09027067号网站标识码:3413020023
网站地图联系电话:0557-3021171联系邮箱:szyqxxzx@163.com访问人次: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