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2026年10项人大代表票决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一)城乡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拟为全区6万余名城乡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提供兜底保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重病、残疾、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执行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对已申请补贴的低保失能老年人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二)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建设4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5个农村幸福院。(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迫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在省级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建设运营等支持政策。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三)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拟对全区7万余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1)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宿政办秘〔2025〕25号)规定,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2)强化部门协同和投入保障。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府投入保障责任,统筹协调基金预算,对符合条件的动态调整人员及时纳入资助参保范围,实现动态参保全覆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人员信息,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信息。多维度对医疗保障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合理引导政策预期。
(四)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拟为3552名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包括为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等。(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为312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2)为227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3)为921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其中,为4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五)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拟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不少于2000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健全法律服务网络。
(2)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实施绩效评价,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六)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发挥街道(镇)、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重点帮扶因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全年拟帮扶405余名。(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健全常态化联系走访机制。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主动完善常态化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镇、村、社区服务站全覆盖走访联系。在常态化走访中,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在做好困难对象帮扶的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引导。
(2)推动全方位精准困难帮扶。以“心连心·帮老兵”“爱心送进光荣门”“情暖老兵”等活动为载体,加大对服役期间致残、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帮扶救济力度。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性开展帮扶。
(3)构建多元资金服务保障格局。坚持以政府帮扶为主体,将困难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有条件设立关爱基金,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加入崇军关爱行列。规范使用帮扶资金,严格执行办理程序,严格帮扶工作纪律,将帮扶资金用于辖区内最困难的退役军人等群体。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741人次。(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印发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行事历,分学段明确重点任务与责任主体、考核标准,召开分层部署会议,开展岗前培训,建立行事历动态调整机制,压实全年工作责任。
(2)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精准宣传,针对不同学段、群体定制内容,绑定资助关键节点开展集中+常态化宣传,开设互动答疑渠道,定期核验知晓率并补位宣传,确保政策与流程人人知悉。
(3)严格执行“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流程,细化分级量化认定标准,公示内容脱敏处理,明确异议受理与复核流程,规范认定全环节,保障公平公开。
(4)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联动民政等部门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开展常规数据比对,建立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结合线下摸排补漏,强化数据安全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送戏进万村”活动。拟为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平均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聚焦传承弘扬我省泗州戏、花鼓戏及其他地方特色戏剧,以演出整本大戏为主,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
(2)制定实施方案,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整合资源,发挥“送戏”载体作用,打造乡风文明宣传平台,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3)制定演出计划,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尽量安排在重要传统节日、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和乡村旅游旺季,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
(4)引导乡镇协调中标演出单位、行政村等,统筹协调演出场地、时间等;加大活动宣传,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送戏”直播,创作“送戏”短视频,拉大社会影响力。
(5)加强督导检查,组织相关股室、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对观众数量、演出时长、演出质量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依法处罚。
(九)和美乡村建设。围绕8个和美乡村建设村(蕲县镇刘圩北区、符离镇徐山头、苗庵镇张安、栏杆镇姜楼、蒿沟镇高滩西庄、解集镇桥上、曹村镇小郭村、灰古镇沟楼等8个中心村),开展污水管网、道路建设、绿化、亮化等建设,提升乡村风貌。(牵头单位:区人居办)
推进措施:
(1)成立相关工作推进组,加强工作领导。指导相关镇村成立环境整治组、项目推进组、质量监督组。分别做好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平行施工、交叉施工,加快施工进度;积极配合项目监理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落实,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优良。
(2)按照建设的时序进度要求,加快推进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尽快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3)迅速启动中心村户改厕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省级中心村户改厕实现所有农户全覆盖,并全部入室进院,确保2026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户改厕任务。迅速启动以“清、拆”为主要内容的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清除乱堆乱放的砖瓦石块、垃圾、杂物,彻底拆除乱搭建,确保202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拆”任务,切实为施工方进场施工扫清障碍,提供良好施工环境。
(4)制定施工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相关镇村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再提升”的原则,进行各工程项目有序建设。4月底项目招标完成后,相关镇立即组织施工方进场施工;5月底要完成污水收集池建设;5月中旬道路硬化要进场施工;5月底前要完成村庄绿化建设;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十)农村户厕建设。拟对1000户户厕进行改造建设。(牵头单位:区人居办)
推进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制定《2026年度农村户厕建设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改厕标准,根据镇级现状需求,分解相关建设任务。
(2)加强产品及建设质量监管。镇级对所使用的厕具、管材及化粪池,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对建设过程中施工的环节进行监管。
(3)落实首厕验收制。镇级选定首个已竣工户厕,对厕房建设、厕具及化粪池安装进行全面验收,以此标准进行建设。待全部施工建设竣工后,镇级逐户验收。张贴管护贴及明白纸,加强管护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