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一、促进就业(2项)
1.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因地制宜建设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2个。(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举措:
(1)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发布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申请,强化数据共享比对,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及时审核校验,实现高校毕业生“最多跑一次”。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7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毕业生,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2)建设“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2026年计划在劳动年龄段人口、经营实体数量较多的街道(乡镇)建设“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2个,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零工市场或驿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融合共建,以点带面推进“三公里”就业圈赋能扩面,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基础,促进劳动者就近就业。
2.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 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75人次。(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2)借助中国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进度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二、社会保障(2项)
3.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建设4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5个农村幸福院。(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举措: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迫切的社区建 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省级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4.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举措:
根据实际需求,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采取一定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5.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推进举措: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动态调整2026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统一政策标准。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宿政办秘〔2025〕25号)规定,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4)强化部门协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人员信息。区民政局负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动态调整人员及时纳入资助参保范围,实现动态参保全覆盖。
(5)加强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医疗救助投入保障责任。统筹协调基金预算和政策制定,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拓宽筹资渠道,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慈善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政策预期。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75人次,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0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司法局)
推进举措: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职工自主申报机制,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75人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本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本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实施绩效评价,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7.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拟为3552名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包括为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等。(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为312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2)为227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3)为921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其中,为4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8.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405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举措:
(1)健全常态化联系走访机制。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主动完善常态化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镇、村、社区服务站全覆盖走访联系。在常态化走访中,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在做好困难对象帮扶的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引导。
(2)推动全方位精准困难帮扶。以“心连心·帮老兵”“爱心送进光荣门”“情暖老兵”等活动为载体,加大对服役期间致残、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帮扶救济力度。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性开展帮扶。
(3)构建多元资金服务保障格局。坚持以政府帮扶为主体,将困难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有条件设立关爱基金,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加入崇军关爱行列。规范使用帮扶资金,严格执行办理程序,严格帮扶工作纪律,将帮扶资金用于辖区内最困难的退役军人等群体。
9.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741人次。(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举措:
(1)印发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行事历,分学段明确重点任务与责任主体、考核标准,召开分层部署会议,开展岗前培训,建立行事历动态调整机制,压实全年工作责任。
(2)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精准宣传,针对不同学段、群体定制内容,绑定资助关键节点开展集中+常态化宣传,开设互动答疑渠道,定期核验知晓率并补位宣传,确保政策与流程人人知悉。
(3)严格执行“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流程,细化分级量化认定标准,对公示内容脱敏处理,明确异议受理与复核流程,规范认定全环节,保障公平公开。
(4)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联动民政等部门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开展常规数据比对,建立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结合线下摸排补漏,强化数据安全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10.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27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
(3)推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埇桥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埇残联〔2025〕1号)实施,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11.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举措:
(1)精准确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为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低保户进行无障碍改造,包括“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困境儿童”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规范改造服务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由省级资金承担。
(3)加强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改造绩效。
四、教育惠民(3项)
12.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对21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新增义务教育学校午休躺睡装备不低于375套。(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举措:
(1)通过多种途径和平台,做好教室光环境改造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统筹光环境改造经费,按照每间教室7000元标准,足额保障教室光环境改造和开展相关活动工作经费。
(3)实施中小学阳光体育促进行动,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上午和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等要求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13.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加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不低于70%。(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举措:
(1)结合实际,通过用满用足一批、就近挖潜扩容一批、合理转化新建一批等方式加大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供给。
(2)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3)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中考报名人数,科学编制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招生计划数分配到各招生学校,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14.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做到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推进举措:
(1)免除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按评定的类级,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免除标准,对超出的部分,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幼儿家庭收取。
(2)结合实际,根据办园性质、等级评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科学划定补助标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据实拨付。
(3)区教体局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审核在园幼儿人数等基础数据,确保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区财政局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
(4)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平稳有序推行。
五、卫生健康(2项)
15.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为全区适龄妇女免费提供4.45万人次宫颈癌、1.4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推进举措:
(1)为全区适龄妇女(35—64 岁)免费提供4.45万人次宫颈癌、1.4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3.2万宫颈癌、1.4万乳腺癌国家任务给予补助,其余1.25万宫颈癌省级任务由区财政承担。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工作,科学引导广大女性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成立“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2)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持续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组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及效果评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16.实施“人工智能+基层应用”提升工程,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本地化部署和常态化培训工作,培训医生业务骨干不少于 30 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推进举措:
(1)配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开发和建设工作。
(2)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本地化部署资金保障。完成本地化部署和常态化培训工作。
六、环境保护(2项)
17.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市级下达的84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宿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举措:
(1)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细则》,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的基本思路,根据水体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治理方案,制定完善“一水一策”;
(2)加强调度,督促属地政府加快治理工程进度,加快推进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施,确保到2026年底圆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
(3)督促相关属地做好已完成治理水体管护,推广“以用促治、以管促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避免返黑返臭。
18.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举措:
(1)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梳理信访举报、12345 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
(2)督促餐饮企业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处理设施,对未设置独立烟道以及对周边群众影响严重的,引导其退出或搬迁。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扰民问题。
(3)针对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畜禽养殖等异味扰民问题分类施策,严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
(4)及时排查道路扬尘问题线索,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加强国省道等问题多发路段的维护和保洁。
七、交通出行(2项)
19.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8.239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推进举措:
(1)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优化路网布局,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解决群众出行难题,助力乡村振兴。
(2)强化项目管理,压实监管责任。细化时序任务,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着力提高道路建设标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度和工程质量。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尽心服务,2026年惠及每一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
推进举措:
配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做好救助基金政策宣传,提高救助基金的社会知晓度。
八、文体服务(3项)
21.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7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举措:
(1)科学规划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服务群众需求的原则,优化文化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2)积极引导全区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分享、展示展演等文娱活动,每个文化空间年举办活动不少于40场次,年服务群众不少于2万人次。
(3)落实评估定级制度,按要求开展公共文化空间验收,根据分值评定一、二、三级,并落实专项资金奖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22.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举措:
(1)区文旅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平均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总计322场(市本级16场,区级306场)。聚焦传承弘扬我省泗州戏、花鼓戏及其他地方特色戏剧,以演出整本大戏为主,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
(2)制定实施方案,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整合资源,发挥“送戏”载体作用,打造乡风文明宣传平台,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3)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尽量安排在重要传统节日、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和乡村旅游旺季,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
(4)引导乡镇协调中标演出单位、行政村等,统筹协调演出场地、时间等;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平台直播“送戏”演出,创作“送戏”短视频,增强“送戏”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5)加强督导检查,现场检查演出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对违反合同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及处理。
23.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资源,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推进举措:
(1)配合市级部门,筛选适配场地,规划篮球、乒乓球等健身场地及适老化、适儿化健身器材配置。
(2)组织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广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场地利用率。
九、城乡建设(4项)
24.深入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维修整治,计划完成屋面及外墙渗漏维修面积约2.4万平方米,切实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保障群众居住安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举措:
(1)压实工作责任,精准推进治理。街道社区及时摸排辖区内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实际情况,精准明确整治需求、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任务落地到具体项目、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同步建立“一小区、一档案”专项数据库,全面梳理完善小区基本信息、渗漏脱落具体点位、整治需求等相关内容,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2)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协商共治。坚持以党建为核心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凝聚合力作用,牵头推动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业委会(物管会)等多方主体联动协作,持续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诉求快速响应、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受理群众关于屋面渗漏、外墙脱落的相关诉求,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妥善解决,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25.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供水管网、加压泵站、清水池等进行改造,计划完成投资2367万元,受益人口6.15万人。(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推进举措:
(1)强化目标管理,科学确定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
(2)强化建设调度,实行台账管理,落实统计、分析、通报、检查工作机制,序时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强化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管理要求,保障施工质量。积极配合省厅开展的质量飞检,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26.推动全区工会驿站提质增效,完善提升18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举措:
(1)科学布局、动态调整工会驿站建设点位。因地制宜部署充实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在具备条件的驿站增加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依托驿站开展“四季送”、法律宣传、就业服务等公益服务。
(2)引导各类驿站结合实际实施《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完善驿站日常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驿站定期暗访调研、工会干部包保联系、户外劳动者意见收集、驿站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等工作制度,组织工会干部赴驿站开展“当一天站长”活动。
(3)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讲好工会驿站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在高德、百度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建立工会驿站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27.深化邮政县乡村三级寄递体系建设,推进重点乡镇运营中心1个,打造邮政千万级农产品直供基地1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保持全覆盖。(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推进举措:
(1)统筹农村地区寄递资源,推进邮政与快递、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共同配送模式,提升邮快合作业务量,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
(2)服务埇桥高端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建设1个重点乡镇运营中心,打造邮政千万级农产品直供基地1个,通过邮政线上线下渠道拓宽销路,助力区域小农品对接全国大市场。
十、公共安全(3项)
28.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配合市发改委推进10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推进举措:
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开展每日巡查,强化指导服务,督促定点超市切实履行稳价责任,确保惠民销售品种数量、优惠幅度、质量等符合规定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巡查日志》,责令门店立即整改。
29.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并通过可视化非现场检查,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坚持“培育为先,好中选优”的原则,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
(2)结合2024年、2025年培育活动措施,制定2026年“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措施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培育任务。
(3)邀请市局食品生产企业审查专家,对确定的培育对象进行帮扶指导,督促培育对象对照《安徽省“食安名坊”评分表》补缺补差,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整改提升。
(4)支持推动埇桥区“食安名坊”在生产场所加装摄像头,主动向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展示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30.实施看得见的放心消费—学校食堂“互联网+AI+明厨亮灶”。推动全区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AI+明厨亮灶”,更好地守护学生等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严格规范视频监控点位设置。督促指导全区261家学校食堂在食品验收区、库房、初加工区、烹饪区、备餐(销售)区、清洗消毒保洁区、食品留样区等关键区域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安装角度应确保能清晰完整拍摄操作过程,画面信息规范标注。
(2)全面提升硬件设备配置标准。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摄像头配置情况,逐一核查把关。督促学校及时升级改造,对不符合硬件标准的设备予以更换,确保所有摄像头均达到省级平台接入要求。
(3)同步推进食堂功能升级改造。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合理划分功能区,推动学校补齐设施设备短板,确保辖区内学校食堂达到“硬件设施标准化,操作流程规范化”要求,实现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与智慧监管同步提升。
(4)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联合教体部门统筹推进辖区内学校食堂视频接入、设施改造、监管协同等工作,及时掌握可视化监管视频接入情况,确保“平台对平台”“点对平台”两种接入方式顺畅推进,有力保障12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视频接入任务。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