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104-00001 | 信息分类: | 经济政策解读培训 |
---|---|---|---|
内容分类: | 其他,卫生、体育、医疗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09:4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开展剖宫产手术病历评审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芹     复审:孟婉    终审: 李际 |
市直各医疗助产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各社会办医疗助产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提高产科工作质量,降低剖宫产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剖宫产手术病历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辖区内医疗助产机构。
二、评审时间
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评审办法
从辖区医疗助产机构中, 综合考虑活产数、剖宫产率、一孩剖宫产率等因素,随机抽取2021年1月1日-3月15日剖宫产手术病历 140 份,进行评审,重点就以下问题进行评审:
(1) 医学指征掌握情况;
(2)医患沟通和手术审批情况;
(3)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五色级别;
(4)社会因素手术情况(包括择期手术、孕周等);
(5)产科质量(包括术后用药、并发症及危重救治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请市立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各推荐两名具有高年资质主治医师以上的产科医师,参加剖宫产手术病历评审工作。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于4月3日之前上报区卫健委妇幼健康股,邮箱:yqqfyjkg@163.com
2.请被抽查的医疗助产机构,于4月2日之前将所抽病历上报区卫健委妇幼健康股。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