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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65/202008-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内容分类: 公告,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时间: 2023-05-0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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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宿州市埇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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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宿州市埇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发表时间:2023-05-08 15:26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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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宿州市埇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一、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国资和地方金融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财税、国资和地方金融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有关考核评估、监督问责等具体工作。

(二)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参与组织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使(占)用费收入及其他非税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七)拟订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相关文件政策,负责推进财政支持农村农业等相关政策落实。

(九)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体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投资和融资工作;建立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参与监管企业的考核、奖惩,并依据考核结果提出人事任免建议;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监督和指导全区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统筹推进全区民生工程建设,负责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协调调度、政策宣传和监督考核。

(十三)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拟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推介、实施、运营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四)推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联系驻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承担驻埇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业绩评价等有关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保障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国资和地方金融监管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以下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 机构设置(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组织人事股

(三)预算股

(四)国库股

(五)行政政法股

(六)经济建设股(企业股)

(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办公室

(八)工会

(九)教科文股

(十)社会保障股

(十一)综合管理股

(十二)农业财政股

(十三)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四)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

(十五)财政监督局

(十六)债务管理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

(十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纪检室。

三、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汇金广场B座埇桥区财政局

四、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 联系方式

电话:0557-3022810

六、 网站地址

http://www.szyq.gov.cn/public/column/6623421?type=4&action=list

七、 邮政邮编

234000

八、 办公邮箱

szyqcz@163.com

九、主要负责人

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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