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893/202103-00031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科技、教育,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18  发布时间: 2021-03-19 16:19
号: 埇教体助【2021】2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其他文件】埇桥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人: 初审:.     复审:.    终审: .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其他文件】埇桥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1-03-19 16:19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其他文件】埇桥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埇教体助【2021】2号

各乡镇中心校、集团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特教中心,矿区学校,埇康幼教园:

    根据《2021年宿州市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教体助〔2021〕 1号)相关通知要求,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策宣传

    面临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各校要采取妥善安全方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1.要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宣传,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为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及其家庭全面知晓资助情况,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校在各项资助项目落实到位后,通过“温馨提示”、“一封信”或“告知书”等方式将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时间、发放方式等及时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感恩党、感恩国家、感恩社会。

    二、开展“四类”学生核查工作

    学生资助要落实“双在线、双回路、双保险”工作要求,开展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信息核实,继续围绕“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过程全记录”的工作目标,认真实施六大工作机制,做到“六个到户到人”,确保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精准发放。

    (一)教育扶贫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

    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学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的摸底核实工作,要做到信息精准和摸底全覆盖,精准建立数据库,确保对象无遗漏,为后续各项资助资金的发放做好准备。保障脱贫后家庭学生不因学返贫。

    1.以户籍为单位,开展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摸底。各中心校、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集团校、十六小,要根据动态调整后的“20210305埇桥区建档立卡库”,进行再摸底、再核实,精准掌握辖区内各学段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信息,核准信息变动情况,准确填报“2021年春季学期基础信息汇总表”。

    2.以学籍为单位,依据“一库、两系统”开展精准摸排。全区各类学校要根据动态调整后的“20210305埇桥区建档立卡库”、“全国学生资助系统”、“省建档立卡系统”推送数据,精准摸排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确保建档立卡在校学生摸底统计不漏一人。

    3.包保到人。持续开展教育扶贫“三级包保”和“万名教师结对帮扶”行动,落实学生受助信息反馈及区外就读学生反馈,继续实施《资助政策明白纸》进村、进校、入村、入户制度。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各校要安排班主任或包保教师围绕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信息进行一次入户或电话走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关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关心学生思想、心理、精神状况,确保学生按时入学。

    4.加强防控。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严防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失学。开学后,各校要重点跟踪,对厌学学生及时动员其返校上学;对随父母到外地上学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做好跟踪反馈。

    (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扎实做好本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排查。各校要做好孤儿、城乡低保、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特困救助家庭学生、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学生、大病大灾等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摸排统计。

    2.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各校要落实学生资助评议和公示程序,及时落实相关资助政策。

    3.做好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在受助名单公示结束后2周内完成“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按时提交。

    4.区外(外地)就读学生联系反馈。我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在外地学校(含市直学校)就学的,以乡镇中心校、集团校(十六小)为单位,给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发告知函,告知建档立卡身份,商请予以资助,同时留存告知函存根,做好发函、电话联系和情况反馈等记录备查。

    因转学、复学、留级、复读、挂学籍等原因不在国家资助范围之内,相关数据也要准确填报备注清晰,要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学生、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家长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原因。

    外地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在我区就读。学校依据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结合外地教育、扶贫部门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认定后,在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予以相应阶段的国家资助。

    5.系统维护。在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后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特别是在“未资助”中出现的学生,要逐一核实信息,同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维护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受助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一个不少。

    三、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

    各校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初,开通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孤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包括民办高中)按照免学费标准,直接免除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孤儿等四类学生的学费,一律不准出现先收后退现象。

    四、规范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校内资助是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学期初及时从事业收入和学费中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公办学校按事业收入提取,民办学校按学费提取。幼儿园按3-5%比例计提;公办普高按3%比例计提;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按5%比例计提,同时学校要按照支出范围制定支出计划,并在学期结束时足额使用。

    五、规范开展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捐资助学

    各校可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扩大资助覆盖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接受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学项目时,要规范操作流程,按照《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签订“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项目执行书”,形成学校、企业和社会团体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

 

 

 

 

                                                       埇桥区教体局

                                                         2021年3月18日

埇桥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docx

埇桥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