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112-00048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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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10:0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埇桥区人社局解读《埇桥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陆旭曼     复审:孙雪源    终审: 沙雷 |
2021年12月27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埇桥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埇政办秘〔2021〕4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提出:“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4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21〕1号)要求,在参考省、市等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我局书面征求21家区直单位意见,牵头起草了《埇桥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送审稿)》。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埇桥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专题研究会议,22家成员单位讨论了《埇桥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送审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下同)覆盖人群广、服务渠道多、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优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三、工作目标和原则
2025年底基本实现区内居民服务一卡通,融入省内跨区域“同城待遇”服务圈和长三角地区“一卡通”服务圈。全区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推进全区各类功能重复的民生服务卡整合,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四、主要内容
从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体系、搭建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环境、推进社会保障卡跨域通办4个方面,分别提出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签发,力争“十四五”末,全区社会保障卡(实体卡)持卡人数基本覆盖全区常住人口,一人一卡、应发尽发;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依托省、市级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的发行服务、身份认证、待遇发放、信息交换、数据分析等服务管理功能,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和服务渠道建设和管理;按照全省居民服务“一卡通”标准规范,为持卡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时效性的公共便民服务,积极推进融入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
五、创新举措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全区居民服务“一卡通”的载体。二是将“居民服务一卡通”标识加载社会保障卡卡面。三是统一加载“交通一卡通”功能,实现持卡在全国303个城市乘坐公共交通。四是在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实现在线预约和持卡入馆。五是建立“一卡通”服务目录,推进全区各类民生服务卡的整合,推动形成居民服务领域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利用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即时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各项应用,三是建立考核机制、通报机制;四是通过合作银行、成员单位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赵晓伍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557-363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