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957/202110-00006  信息分类: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内容分类: 通知,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0-12 10:4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帮扶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人: 初审:徐鹏     复审:蒋萌    终审: 许从龙

关于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帮扶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发表时间:2021-10-12 10:46 责任编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关于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帮扶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街道,区直各单位:

现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帮扶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事宜,进一步压实本单位“双包”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

一、区直各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原有结对帮扶关系不变,按照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的要求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走访见实效。

二、区直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走访活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帮扶单位到村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一次定点帮扶村工作汇报,对走访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村里,各定点帮扶村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评价。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区乡村振兴局对工作开展情况同步进行电话抽查、实地暗访督导,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成绩。区直帮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1020日前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邮箱。

系 人:盛  晴

联系电话:3026038

邮箱:yqzxjshg@163.com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