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110-00006 | 信息分类: |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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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10:4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帮扶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徐鹏     复审:蒋萌    终审: 许从龙 |
各乡镇、有关街道,区直各单位:
现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帮扶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事宜,进一步压实本单位“双包”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
一、区直各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原有结对帮扶关系不变,按照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的要求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走访见实效。
二、区直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走访活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帮扶单位到村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一次定点帮扶村工作汇报,对走访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村里,各定点帮扶村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评价。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区乡村振兴局对工作开展情况同步进行电话抽查、实地暗访督导,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成绩。区直帮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邮箱。
联 系 人:盛 晴
联系电话:3026038
邮箱:yqzxjsh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