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单位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定义
1、涉密计算机:凡存储涉密信息或与涉密网络相连的计算机均为涉密计算机。
2、涉密网络:凡与上级专网存在物理连接的网络均为涉密网络。
二、涉密网络建设与维护
1、涉密网络仅允许与专网相连,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
2、涉密网络应按要求配备保密技术设备目录内的防火墙、入侵监测等安全产品。
3、涉密网络、改造建设应选择具备涉密集成资质的集成商。
三、涉密计算机管理
1、涉密计算机应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操作系统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
2、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所接外设(如传真机、打印机、电话机等)不得同时与其他网络计算机连接。
3、涉密计算机报废后存储介质(硬盘)应物理销毁,不得移到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4、涉密计算机维修原则上应由具有涉密计算机维修资格的公司承担。
5、开通涉密网点后,用户不得将笔记本电脑、小交换机、无线设备接入涉密网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光盘、移动硬盘等),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使用移动介质时应不得将涉密信息复制到移动介质上。
7、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保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8、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
9、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的,由办公室收回涉密计算机,停止内网网点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