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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经信委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表时间:2017-02-21 10: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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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经信委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公开。
2、全面真实。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真实可信。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
4、及时便民。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进行政务公开,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参与和监督。
三、工作目标
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一致,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依法行政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各项工作透明度有较大提高,与社会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备、程序严密、机制健全;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更深入、更扎实、更规范、更有效。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公开。凡是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公开。
(二)程序公开。1、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办事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收费标准以及应提交的材料目录、应办理的手续等;2、办事机构自身应履行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
(三)结果公开。包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考试的事项及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
五、政务公开的步骤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重点推进阶段。我委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理出本部门应公开的事项,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在我委各科室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相关科室按照第一阶段的要求,理出各自的政务公开方案,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我委成立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承办的分级负责制,形成由经贸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加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
(四)严格考核,实施奖惩。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委的目标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年底全面检查考核。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科室,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得力、无成效和群众反映较多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公开曝光,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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